DIRECTIVES
行動指令
委員會的全部工作圍繞三大支柱展開。它們相互支撐,構成完整的倫理守護體系。
PILLAR 01
美德提升計劃
美德不會自動生長,它需要被看見、被認可、被傳承。本計劃透過三個子專案,讓善行成為公共生活的常態:
- 倫理教育工程 — 面向學校與社區的標準化倫理課程,累計覆蓋 200+ 教學機構;
- 榜樣認證體系 — 每年評選「實踐者」,以可驗證的事蹟為唯一標準;
- 社區共建網路 — 聯合居民組織建立鄰里互助機制,把守護落到街巷。
成效指標:課程復購率、社區事件下降率、榜樣事蹟存檔數。全部資料年度公開。
PILLAR 02
風險預防體系
對道德風險的干預必須先於損害。委員會建立了三級響應機制:
- 監測評估 — 持續追蹤社會倫理指標,形成季度風險評估報告;
- 早期預警 — 向合作機構通報苗頭性風險,提供處置建議;
- 分級干預 — 按風險等級啟動教育勸導、專業介入或移交主管機關,強制手段始終是最後選項並受監事會監督。
邊界承諾:委員會的一切監測僅針對公共行為,不涉及任何個人的私域生活;資料採集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並接受獨立審計。
PILLAR 03
系統整合工程
讓倫理治理成為基礎設施:標準輸出、機構合作、國際協作。
A
標準輸出
《公共倫理評估框架》每三年修訂一次,供政府、學校與企業免費採用。目前已被 40+ 機構納入內部治理規範。
B
機構合作
與教育部門共建師德基地,與企業合建商業倫理顧問團,與社區組織共設調解工作站——合作但不依附,獨立且開放。
C
國際協作
12 個區域聯絡處構成跨國協作網路,共享風險情報與最佳實踐,並每年發布多語種《全球倫理基線報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