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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IRECTIVES

行動指令

委員會的全部工作圍繞三大支柱展開。它們相互支撐,構成完整的倫理守護體系。

PILLAR 01

美德提升計劃

美德不會自動生長,它需要被看見、被認可、被傳承。本計劃透過三個子專案,讓善行成為公共生活的常態:

  • 倫理教育工程 — 面向學校與社區的標準化倫理課程,累計覆蓋 200+ 教學機構;
  • 榜樣認證體系 — 每年評選「實踐者」,以可驗證的事蹟為唯一標準;
  • 社區共建網路 — 聯合居民組織建立鄰里互助機制,把守護落到街巷。

成效指標:課程復購率、社區事件下降率、榜樣事蹟存檔數。全部資料年度公開。

PILLAR 02

風險預防體系

對道德風險的干預必須先於損害。委員會建立了三級響應機制:

  • 監測評估 — 持續追蹤社會倫理指標,形成季度風險評估報告;
  • 早期預警 — 向合作機構通報苗頭性風險,提供處置建議;
  • 分級干預 — 按風險等級啟動教育勸導、專業介入或移交主管機關,強制手段始終是最後選項並受監事會監督。

邊界承諾:委員會的一切監測僅針對公共行為,不涉及任何個人的私域生活;資料採集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並接受獨立審計。

PILLAR 03

系統整合工程

讓倫理治理成為基礎設施:標準輸出、機構合作、國際協作。

A

標準輸出

《公共倫理評估框架》每三年修訂一次,供政府、學校與企業免費採用。目前已被 40+ 機構納入內部治理規範。

B

機構合作

與教育部門共建師德基地,與企業合建商業倫理顧問團,與社區組織共設調解工作站——合作但不依附,獨立且開放。

C

國際協作

12 個區域聯絡處構成跨國協作網路,共享風險情報與最佳實踐,並每年發布多語種《全球倫理基線報告》。